问题分析:妊娠瘙痒症并不是原发性皮损,主要表现为皮肤瘙痒和黄疸,一般发生在妊娠第四个月到晚期,瘙痒会从腹部或者手足部位逐渐扩散到全身,但是很少会引起粘膜表面瘙痒。
瘙痒可分为持续性、间断性、全身性、局限性性,严重者可影响睡眠,表现为特别疲倦。黄疸一般出现在瘙痒后4周或更长时间,有些患者会出现恶心、呕吐等症状,分娩后几天这种瘙痒和黄疸会很快消失,产后4-6周才能完全恢复正常。这种病对胎儿的影响比较大,容易出现胎儿宫内的窘迫、早产、死胎等情况,如果孕妇的健康情况不会受到影响,但是如果病情严重的话,可能会导致维生素K的缺乏,从而导致产后出血。